沈凤,绝对好文
第二年,沈凤考上了省城的一所大学,在陈文刚的坚持下,她卖掉了那套房子,准备用这些钱来支付学费和生活费用。
离开天方以后,陈文刚到了一所私立中学教书,工资是他在天方中学的五倍有余,何卉的生意也干的不错,一家人无事之余,常常想到陈雪,都想为这位娇柔的主人做点什么。
原味吊带袜
开学那天,陈文刚夫妇帮沈凤整整忙活了一天,晚上,送走了来送女儿的沈老汉之后,就把沈凤接到一座十分豪华的饭店里,为她接风。沈凤本想推辞,但碍于文刚夫妇的面子,只得留了下来。喜欢原味吗?如果喜欢请点我吧.
文刚告诉服务员没事不要进入之后,关上了包厢的门。
如果你看到这些内容感觉不舒服请绕行,谢谢。
夫妻二人递了个眼色,齐齐跪倒在女孩的脚下,恭恭敬敬地磕了个头,说:奴才陈文刚,奴才何卉,拜见主人。
沈凤自然对此毫不吃惊,她略带羞涩地笑着说:快别这样,陈老师何阿姨,快起来吧。她发现陈文刚眼神已经落在自己的脚上,心中窃笑,便非常幽雅地架起了一条腿。
何卉发现丈夫的失态,忙捅了一下陈文刚,赔笑道:主人在奴才们还是跪着比较合适。
陈文刚回过神来,也赶紧说:是,是,跪着就好。沈凤明白她们的心思也就不在勉强,这样,一人坐着,两人跪着,推杯换盏倒也其乐融融只是陈文刚的眼睛老往桌子下面瞅,惹得沈凤不住窃笑。
何卉明白丈夫的嗜好,又见沈凤没有责怪的意思,便对沈凤说:主人,你看她的样子,怪可怜的,您就让她服侍您的脚吧。
沈凤这一年多来,不断折磨于芬,不再象当初不谙世事,反问道:陈老师想,那么何阿姨呢?
我,何卉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也想伺候主人了。
那好吧,不过,我走了一天,脚可是很臭的哦!
文刚一听,赶忙爬到沈凤脚下,说:我们都喜欢啊。
夫妻二人帮沈风脱去鞋袜,一个抱住一腿,象品尝嫩藕似的,开始为沈凤清洁双足。
沈凤笑吟吟地看着二人,,这一年多来,她已经习惯了别人的伺候,反倒是没人为她舔脚才觉得缺了点什么,高考以后,于芬落榜,她父亲拖人为她找了份工作,去了外地,现在沈凤的脚已经一个多月没人伺候了。
她发现,何卉的动作很拘谨,而文刚则很莽撞,一张大嘴几乎要把自己的小脚整吞进去,而且舌头老是找不到真确的部位,几乎象第一次那样生疏,这让沈凤很高兴----这说明文刚并没有很多机会练习自己的口技,也就是说,文刚只有她一个主人。
她很想戏弄戏弄文刚。
陈老师,何阿姨,你们别光忙着,喝些饮料吧。
她将一瓶啤酒沿着自己的小腿缓缓斟下,水顺着脚面,流进二人的嘴里。
香吗,-----不要浪费啊!
酒香混合着体香和脚汗的味道流进文刚夫妻的身体里,最大限度地刺激他们的神经,二人更加卖力,特别是文刚,鼻子里发出呼哧呼哧的喘息声。
等到二人都大汗淋漓的时候,沈凤结束了这场游戏,文刚夫妻重对申凤行了礼,才退回原地。
又吃了些菜,二人把沈凤送回学校,他们提出要为沈凤租一套房子,但沈凤觉得已经用了人家许多东西,坚决不肯,二人只得作罢,把沈凤送到宿舍楼口才依依而别。
理想中的大学生活充满了阳光和激情,可现实却令沈凤很失望,许多的鸿沟,城乡、地域、性别、贫富、年龄、性格,渐渐把沈凤划进了一个幽闭的笼子里,她变得更加沉默,图书馆成了她避世的桃源,书成了她排遣寂寞的工具,只有文刚夫妇父女达来的电话才能暂时填补一下内心的空虚。
苦读出成绩,第一个学期的期中,沈凤的成绩名列本专业第一,丑小鸭一下变成了白天鹅。她像一颗突然出现在天空的星星,引起了各种人的关注。
势利有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在大学里这种表现最为丰富,一个人可以因为各种原因受到追捧,比如财富,比如父母的权力,比如突出的特长,性格的特别,长相的酷与靓,或者如沈凤的成绩的优秀,。在校园里,图书馆里,甚至宿舍里,申风的身边有了一群挥之不去的追随者,沉默显得高雅,瘦小显得清秀,朴素显得不同流俗,沈凤的特点全成了优点。
认识一下,我叫周翔。一个酷酷的男生过来招呼。
沈凤认识他,本系学生会的主席,一般来说,学生会主席都由大三的学生担任,而这个人,现在才是大二,这一点不是显示他有超人的能力,就是显示他有深厚的背景。
你好,我叫沈凤。她的眼睛抬了一下,又放了下来,回到书上,然后心不在焉地补了一句请坐。在他眼里,他和别的男生没什么两样。
别这么客气,我们同一个专业,我比你大一届,你是天方的吧,我离你们那里不远,我们算是老乡,以后有什么困难可以来找我,我住-----------
谢谢,沈风的嘴唇似乎动了一下,又似乎没动,她的冷淡令男生有些不知所措
其实,大学里不用那么用功的,你完全可以改变一下自己的生活,比如打打球,跳跳舞,参加社团什么的,在在大学里重要的不是书本/而是人生存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你觉得我是自闭症还是抑郁症?
一句抢白,让男生目瞪口呆,最可怜的是他不能放下自己的身份与这个蛮横的女孩吵架,无奈地耸耸肩,好吧,既然你心情不好,我们下次再聊,再见。
我没有心情不好。当他转过身的时候,听见女孩这样说。再见。
这天晚上,沈凤回到宿舍,惹起了一阵不小的风潮,如果他她考第一给大家得到印象是惊讶的话,这次大家对她的感觉简直是崇拜了。
唉,老六沈凤在宿舍排行老六,你这次可真露脸了,您知不知道,周翔的老爹是副省长,他说话,连系主任都不敢驳回,乖乖,生生地让你给灭了,
天方附近的云都县出了一位副省长,这是沈凤父母从小就对她念叨的传奇,没想到周翔竟是这位副省长的衙内。
你们怎么知道的对信息传播的速度和广度,沈凤有些吃惊。
呵,这还用说,大公子在小才女面前灰头土脸,这都快上大字报了,六儿啊六儿,你可真个给咱女界同胞长脸。
怕什么,我又不想做省长媳妇。沈凤难得地开了个玩笑,躺倒在床上,媳妇,这样一个古怪的念头在沈凤心头一闪而过。
二 奴隶和她的奴隶
此后一个多月里,沈凤又碰见那位公子哥几次,她发现她眼睛里有一种蠢蠢欲动的神情,竟与于芬有写相似,不过也没太在意。仍旧看书,偶尔听听音乐。
元旦前几天,陈雪打来电话,说要来看她,沈凤很高兴,她喜欢漂亮的陈雪,这喜欢里包含了那次礼物事件造成的微微的歉意。果然,公历新年的第二天,陈雪出现在沈凤的宿舍里,还带了个文质彬彬的小男生,她就叫他彬。
陈雪已经画了淡淡的妆,浑身散发着都市丽人的干连气息,她告诉他自己通过了公务员考试,就在本市政府,这次回来,是想让
父亲给走动一下关系,以便复试顺利一点。至于那个男生,沈凤没问,陈雪也没说,他只是很小心地陪着,待了一会后,陈雪约沈凤到自己家,尽管沈凤一再声明自己不想当灯泡,最后还是没拗过陈雪。三人一道去了陈家。
这是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沈凤曾经来过。何卉没有孩子,陈雪又经常不在,这里只住夫妻二人,看上去有些空荡荡。
一进屋,陈雪就拉上了窗帘,拉着那男孩跪倒在沈凤脚下。
奴隶陈雪,见过主人。
小死刘彬,见过主人。
你们???沈凤很诧异那个男孩。
她是奴隶的奴隶。在主人面前就是一条死。陈雪说着,还用一种近乎恶毒的眼光瞅着刘彬。
沈凤笑了,对陈雪收奴,她并不感到奇怪,陈雪那么漂亮,原也应该有人伺候的。
陈雪姐,你别这样,快起来吧,让你的奴才看见,不太好吧。
不,主人,奴才已经把一切都告诉他了,她转过头,是不是,奴才。
那男孩没有抬头,是。
沈凤对陈雪有了自己的奴很高兴,她并不怀疑陈雪的忠诚,让我看看你是怎么对待奴才的好不好,陈雪姐。
主人,请您赐给奴才吧。
什么赏赐啊,沈凤脸朝屋顶,晃着两只脚,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
是您的脚,??可以吗。陈雪的声音有些发颤,她已经一年多没有伺候过主人的脚了。
是吗,可是,是我先提出要求的啊。
陈雪哪里还敢怠慢,主人生气的样子,她可不想见识。
她站起来。
人就是奇怪,在某些时候他是温驯的小羊,另一些时候就变成了狼,在有的人面前象猪一样愚蠢,而在另一些人面前则成了无比聪明睿智的上帝。
当陈雪转过身去的时候,她的脸上已经罩上了一层严霜。
用一种淡盯而慵懒的音调,陈雪对男孩说:该干什么,不用我说吧。
男孩抬头,望望沈凤,又看看陈雪,似乎有些不愿意,或许在他眼里,沈凤不过是一个刚刚成年未谙世事的小女孩,只是因为陈雪的崇拜而不得已做出一副崇拜的样子。真让他服从,他感到为难。
恩!陈雪二目圆睁,#喷水#出灼人的光芒。
男孩无语,显然他对陈雪是不敢反抗的,慌忙脱掉衣服,还听到陈雪轻叱了一声:贱。
男孩长的很清秀,皮肤很白,只是作为一个男人,略略单薄了些。胯间的玩意却与他驯服的模样很不相称地高昂着头。
沈凤一直没有说话,从接触陈文刚至今,她还没有看到一个男人在他面前这样裸体,在她的眼里,男孩一直都是慌慌张张,瑟瑟索索。在脱衣服的时候,虽然有点脸红。却也没什么特别羞耻的表示,这至少表明,这种游戏在他和陈雪之间,已经成了一件非常平常的事情,似乎与磕个头,叫声主人什么的,在层次上。
行礼!陈雪的语言异常简洁。
男孩象条件反#喷水#似的爬到陈雪脚下。
笨蛋,不见主人在,去向主人行礼。陈雪踢了他一脚,那男孩赶紧爬到,沈凤身前,吻了吻他的脚丫。这是,根本没人注意到,他原本驯服的眼睛里,尽也#喷水#出野性的光芒。
用脚掌拍拍他的头,算是答理,沈凤笑者对陈雪说,他很乖。
我也很乖的,主人,陈雪缓缓地跪倒在地上,捧起沈凤的另一只脚,主人,我好想伺候您。她轻轻地一吻。
沈凤用戏谑的眼光看着主仆二人。是吗,陈雪姐,那我看看你究竟有多想。隔着一层衣服,她开始用她的脚趾,摩擦陈雪丰满的**。
陈雪的呼吸渐渐急促起来,不,不要这样,主人。。。。。
沈凤微笑,无语。
刘彬呆了,他没想到一个看上去文文静静的小女孩尽用只言片语就把自己崇拜的主人弄的迷乱起来,趁二人不注意,他偷偷地将手伸到了跨下。
不许手隐。沈凤没有看他,依然对着陈雪微笑,但刘彬听了,立刻拿开了自己手,一脸惶恐,
现在看来,你的奴才不很乖啊,陈雪姐。
是。。。。啊,奴才,管教。。。。。不好,奴才一定。。。。。啊,主人,一定教训他。。。。。
陈雪已经有些迷乱了。
你的奴才,我不管,但是陈雪姐,我要惩罚你,现在,把你的衣服脱了吧。
是。。。。。。陈雪沉浸在被主人调教的快乐中,几乎忘了还有一个被称为奴才奴隶的男孩就在自己的身边。她脱光了衣服,两腿之间早已一片狼藉。
你,沈凤用下巴指了指刘彬,还不去伺候你的主人。
刘彬现在已经领教了沈凤的本事,哪里还敢怠慢,立刻爬到陈雪身下,乖觉地伸出了舌头。
半个小时以后,事情结束了。陈雪静静地依偎在沈凤脚边,而刘彬则乖乖地舔着地板上的一片水污——陈雪留下的。
每个人都很幸福。
三、脚的丈夫
沈凤回到学校,在学校门口,又碰到了那位副省长公子,他正跟几个女生一起说笑,手舞足蹈,看上去很是得意。沈凤没理他,径直去了教室。那那孩也看见了她,老远点了点头,见沈凤没答应,很尴尬地红了脸,引得女生们一阵轰笑。
当天下午,在一群死党的怂恿下,他又来到了沈凤身边。也许是很少挫折的原因,他对当众顶撞过他的沈凤有一种发憷的感觉。这一点没有逃过沈凤的眼睛,在沈凤看来,他跟那天晚上跪在陈雪脚下的男孩没什么区别。
咳,真巧。公子哥拿了一本书,好象是漫不经心地打了个招呼。
沈凤没有抬头,甚至仿佛连嘴唇都没动淡淡地应了声你好就开始收拾东西。
我是不是很不受欢迎?
对不起,我就要考试了。沈凤侧了侧身,让过周翔,很快消失在走廊的尽头。
好一朵刺玫瑰!——算了吧。当天下午,寝室里一个哥们这样劝周翔。
周翔回身回答了一个颇为悲壮的字眼:不!然后很坚定地出门而去。
那哥们正在看痞子蔡那本红透中国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忍不住一声浩叹:荆柯,你回得来吗,荆柯。
沈凤觉得很讨厌,无论在哪里,总能看到周翔的影子,甚至晚上在寝室,几个姐妹的话题也老在周翔身上打转。这让她感到很憋闷。陈雪已经回到自己的学校准备期末考试,找个谈心的人也找不到,沈凤很无助,平心而论,周翔很有风度,看上去也还聪明,可不知为什么,沈凤很讨厌他,好象看一眼都会伤害到眼睛。
学校的西北角有一片很小的竹林,象所有的学校一样,这里成了恋爱男女们的天堂。但是它有些过于小巧了,只能提供一点浪漫的氛围,却远不足成为对浪漫的遮蔽——况且是这个寒意撩人的冬季,这个西风呼啸的夜晚。
沈凤正站在树下,静静地凝望着那一轮被挂在枝叶间孤零零的月亮。
沈凤,谈谈好吗。周翔的声音。
脚魂不散。沈凤忽然想到了这么一个有点刻薄的诅咒。有点冷,我要回了。他对周翔在任何时候出现都不觉得惊奇,只是觉得厌烦。
别走,我们谈谈好吗?
我不觉得我们有什么好谈的。不容对方提出异议,沈凤匆匆步出树林。
要收奴吗?身后的男孩突然喊了出来。
沈凤霍然止步,回身,冷冷地盯着他,那目光让男孩觉得仿佛气温一下子又骤降了七度八度。
你说什么?
是,是这样。。。。。。我听说了你在天方的事情。男孩的牙齿有些打战,估计是气温太低的缘故。
你说什么?沈凤重复。
我问你,你说什么?
我。。。。。。他终于发现在这个女孩面前一切伪装都是徒劳的。你收奴吗?
沈凤笑了,半个多月来郁积在心头的脚霾一扫而光,他平静而又有几分兴奋地看着周翔。
如过我说我收,你愿意吗??
男孩的大衣被风吹得猎猎作响,在他的眼睛里,沈凤好象与身后的月色相溶。散发出淡淡的银色光芒,他怀疑她是来自某个异域的神祗。而自己只是她脚下的一粒埃尘。
他垂下头,用低低的声音吐出两个字:愿意。
考完试,我找你。她终于还是走了,扔下了孤零零的他,这一次,他没有挽留,或许是因为达到了目的,又或许是因为失去了勇气。
最后一颗考的不是很好,沈凤默默地走出教室。已经有两个人在等她,一个是放假回家的陈雪,一个是先期考完的周翔。
沈凤走想陈雪,对周翔比画了一个电话的姿势。尽管她把手藏在身后,还是没能逃过聪明的陈雪的眼睛。
别藏了,我都看见了。她对沈凤嘻嘻一笑,小伙子很帅。
沈凤的反应却很淡,只答了声是吗,就把话题扯题扯到陈雪身上了。
陈雪这次过来,是代表文刚夫妇来请沈凤吃饭的。
沈凤回答说今天有事情。
是那个帅哥吗。
沈凤本想编个理由,但是对陈家父女似乎没那个必要,于是她笑了,就算是吧。
那我就不强求主人了。陈雪说,又闲聊了几句,她走了。
大学生活也许只有放假的时候是紧张的,忙忙乱乱地收拾,订车票,拉拢老乡,赶火车,叫喊,抢座位,直到把这座近古了他们青春的城市远远地抛开.
沈凤没有加入这忙乱的合唱,她帮同屋的整理了行李,将他们送走之后,便坐在床上,静静地欣赏音乐,她喜欢中国古典的东西,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境界,是她的最爱。
电话铃响了,是那位公子哥打来的,他在学生会等她,沈凤理了理头发,来到那个平时从不多看一眼的地方。
来了,进来,坐吧。学生会主席脸有点红,带着一种矜持的腼腆。
你想说什么,说吧。沈凤态度很冷,很淡,她对别人很少这样。
我想,我们可以随便一点,不用这么正式。
沈凤一笑,呷了一口茶,她没有喝茶的习惯,觉得有些苦涩。
还记得上次的话吗,我不想浪费时间,或者兑现,或者反悔,我希望一个明确的答案,这是今天我来的目的。
何必把气氛搞的那么紧张,除了那种关系,我们还可以有其他的关系。男孩的语气很随便,还似乎带着不良少年玩世不恭的调调,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声音有些发涩。
沈凤的脸色脚沉了下来,那么你是要反悔了是吗?
男孩十分勉强的笑容终于凝固在了脸上。我。。。。。没有说,我。。。。。愿意。
再说一遍,别吞吞吐吐,小东西。
我愿意,做你的奴隶。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周翔觉得自己浑身上下都浸透了汗水。好象是一个重刑犯坦白了罪行之后等待宣判一样。
然而,良久没有声音。他抬起头,沈凤依然沉着脸,没有反应。
周翔知道自己一定做错什么了,但是不知道错在哪里。
你是不是觉得,一个奴隶应该跟他的主人站在一起。
周翔明白沈凤的意思,但是一向高傲的他无法屈下自己的膝,我们可不可以不要那种形式的东西。
没有人强迫你,假如你不是那种人的话,我也不会来这里,不过,也许我错了,你可能只是一时好奇,没关系,如果你不愿意,我可以走,马上。
主人,周翔突然双膝跪倒。不要走,我可以的。
沈凤笑了,她早已看出男孩身体里的被虐潜质,,而今,他终于屈膝,虽然要把他训练成一个合格的奴还需要很多事情要做,但那只是时间问题了,男孩已经没有了回头的可能。
她,脱掉鞋子,伸出一只脚,放到男孩的面前。
告诉我,这是什么。
脚,啊?男孩有点不解。
发挥一点想象力好不好,你就是这样与女孩子打交道的吗。
周翔当然知道女孩的心思,他称赞过某某同学的脸蛋,也称赞过某某同学的身材,但是却不知道如何去恭维一个女孩的脚。
你的脚真,漂亮。他试探着抬起头,想看看女孩饿这句笨拙的恭维的态度,迎面却碰上了另一只漂亮的脚。脚掌挥动,轻轻地拍打在他的脸颊上。
这一刻,周翔觉得很舒服。
喜欢吗,女孩的语气仿佛那不是给了他两个耳光,而是给了他一块甜美的巧克力。
喜——欢。他的脸红了,他知道自己说的是实话。
他吻了女孩的鞋子。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
这不是他现在要考虑的问题
,他只能感觉到自己急促的呼吸和滚烫的脸颊,他的心,早已被滚烫的热火所所吞噬,没有了一点思考的能力,那鞋子分明是带着酸臭的,尽管不强烈,也足以令平时干净的他退避三舍,而这一刻,他竟没有感到丝毫厌倦,非但如此,他竟觉得自己是带着无限的崇拜和憧憬来感受那味道的。
沈凤感到有些空虚,她继续用脚趾戏弄这个忽然之间看上去有点可爱可怜的男孩。也许并不是自己要征服他们,但是这些人,陈文刚、何卉、陈雪再到周翔,还有那个刘彬,只要个他们一点点压力或者暗示,他们就会拜倒在自己的脚下。
贱!
她想到这个字,一直以来他都不想用这个字来形容与自己近在咫尺的一群人,但是现在,舍此以外,她竟无法找到一个词语来概括这群人在心里的形象。
她看看男孩,裤子已经被里面昂昂的东西撑起了高高的帐篷,他带着一脸冷冷的微笑把脚防在帐篷顶上。
不!男孩惊叫。但是徒劳,沈凤已经用双脚把他的东西夹起来,左左右右地摇摆,男孩额头的汗水滴了下来,他脸色通红,气息粗重,两眼发出笼中野兽一样渴求的光芒。
喜欢我的脚吗,奴隶。
喜——欢男孩声嘶力竭地低吼着。
愿意娶它吗,我是说,我的脚。
疑惑的神情在脸上一闪而过,男孩回答:我——愿意,主人。
沈凤抿嘴一笑,现在,我命令你,用你的全部热情来抚慰你美丽的妻子,不,新娘。
男孩没有反应,应为他不能在做任何反应,沈凤已经把他的新娘放进了他的嘴里,他所能做的,就是狂温,疯狂地亲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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